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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公主,要去见大王子吗?”
雀青牵着珍珠,两个人就那么走着,不远处是阿婆的屋帐。
风小了很多,地上的草左右摇摆着。
“见阿婆,水战一事最忌先斩后奏。”
越重云捏捏兔皮手套,毛茸茸的搓在一起,将整个手掌包进去,很是暖和。
她在脸颊两侧也搓了搓,登时就红起来,一副好似冻坏的样子。
天上放晴,浮云一朵接着一朵,好似鱼鳞。
划拉——“你来了。”
阿婆撑着膝盖坐在地上,对面跪坐着一个汉子。
汉子二十出头的样子,头很低,看不清眼睛的颜色,整体看过去倒有点像沙邦的守卫,一个样的壮实。
他身上没披着毛毛披风,但穿的很厚,手背上都有些茧,看样子是个常年干活的。
“大哥?”
越重云笑着,顺手将兔皮手套放在桌上,好让汉子看清楚,“阿婆,是大哥吗?”
她反复询问,好似很紧张,一不小心将手套推得更远。
咕噜。
兔皮手套滚到汉子面前,厚厚的皮子,果然引起他的注意。
汉子双手将兔皮手套捧起来,脑袋绕来绕去的似乎在找走线,但缝的足够严实,一时是看不出来的,他缩着脖子朝里看,终于看到了一点线。
汉子眼睛一转,终于看到了那抹琥珀黄。
“嗯。”
汉子短促一声,也算是回应。
听他声音沙哑雄浑,猜他二十岁是对的。
北地王就是一双琥珀眼,所生的孩子大多是,除了个别的随了母亲。
倒也算是北地王族的特征,其他贵族则是眼眸更淡一些。
越重云的手指落在桌上,指尖挨个敲打,却没有什么声音,“大哥。”
他二十出头,是个饱经风霜的汉子。
倒是很符合万俟河说的样子,越重云初来乍到,就算叫错也没什么。
咚。
汉子将包袱放到桌上,顺势推回了兔毛手套。
“你俩见过?”
阿婆浑浊的眼眸动动,手放在包袱上,“老大你生意在海边,没那么远吧。”
隔着那么远,又隔着男女有别。
还真是,稀奇。
汉子摇摇头,指了指包袱,“没见过。”
他抬起头,从头到脚仔细打量越重云,还是朝阿婆摇了头。
没见过就是没见过,阿婆变成老顽固了。
真奇怪。
“老大,你也该娶个王妃了。”
阿婆笑着打开包袱,里头是几块木头,还有几包小布袋,“费城姑娘不错,遇到合适的和阿婆说。”
费城靠海,阿婆也是海上的,总归心里有些亲近。
越重云默不做声将兔皮手套扒拉回来,一派天真地抬起头,“阿婆,珠琶也是费城人呀,不如问问她。”
阿婆不:()云千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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